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经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