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