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废止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直系亲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向其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