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整治措施予以排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