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条已废止下列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一)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二)尾矿库(含固体废弃物堆场)、大型公共垃圾堆场的管理单位及其他危险、危害因素较多的单位;(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