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其已关闭或者废弃的尾矿库的管理,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出资人不明确并且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