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对涉及案件的有关证据问题所进行的技术性鉴别和判定的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