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