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活动。

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