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检査,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