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省红十字会可以设立红十字基金会,接收和管理国内外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红十字基金会的基金用于发展本省红十字事业。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