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各级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本条例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