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当事人对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