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价格条例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行业监督〕行业组织应当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依法监督本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督促经营者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以及其他法定价格措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