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政府定价原则〕政府定价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和效率的原则,建立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和价格决策相互制约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