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租赁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的房屋租赁,适用本规定。本省乡村的华侨房屋租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