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四章 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与防疫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