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第九条有效企业应当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随时公开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企业可以通过厂情发布会、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公开厂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