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保证义务植树所需苗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