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