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湖光岩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湖光岩景区范围的坐标设立界碑、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损毁湖光岩景区的界碑、界桩。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