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利用和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湖光岩景区总体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湖光岩景区内统一设置风景名胜标志、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