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湖光岩景区总体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湖光岩景区内统一设置风景名胜标志、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