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为保护架空线路、地下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移植树木的,由线路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方案进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