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公文应当使用蒙汉两种文字。驻自治区的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