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私营企业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及时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企业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