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全民健身活动,对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