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全民健身是指以提高公民健康素质为目的,形式多样、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