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五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各族居民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增强民族团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