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已修改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