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除外。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