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与统计报表内容相适应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