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领取依法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