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对在统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统计调查管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