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五十六条有效〔奖励与抚助〕各级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牺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为革命烈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伤亡的人员给予抚恤、救助。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