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应急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应急管理知识教育纳入到教学内容,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