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区域协作与联动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驻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及有关驻陕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强与相邻地区之间的协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