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建设改造〕因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需要对原有单位、居民住宅和设施改造、搬迁或者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并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