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决议效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