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邮政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26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邮政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