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四十条已废止在本省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快递封装、快递运单等国家标准,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