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第二章 用电人权益保护第十条已修改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用电办理程序、服务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电力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