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旅游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旅游、工商、价格、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