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行政复议机关开展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要核定,使用范围限于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和相关业务活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