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六条有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计划,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厦门市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项目在本经济特区实施,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