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开发权益是指土地开发中的相关指标,主要包括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指标。修缮是指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行为。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