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已废止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得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