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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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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依法强制拆除。

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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