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的林业管理坚持以营林为基础,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体系,促进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