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师范院校招生、毕业生就业、经费投入等方面采取特殊措施,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培养、培训教师,特别要重视培养、培训女教师和回族教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