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名的申报与许可第二十二条有效市政交通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由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